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,经涵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2018年涵江区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继续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,最低收购价格为每
订单粮食为涵江辖区内生产的2018年度早籼稻,质量必须符合国标中等标准及以上;粮食主要质量指标为水份≤13.5%,杂质≤1%,黄粒米≤1%,出糙率≥75%,具体详见国标GB1350-2009;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1-2011和GB 2762-2012的标准。
涵江区2018年度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为早籼稻650吨,本司拟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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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 关于公布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(发改价格〔2018〕264号)
2. 关于下发2018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(闽粮法〔2018〕55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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