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内退职工返聘上岗的通知
【发布日期:2018-12-21】 【来源:】 【字体显示: 】 【阅读:次】

 

莆粮集〔2018104

 

各子公司(站、库):

   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,经研究,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内退职工返聘上岗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实施范围

    本次返聘对象为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我公司)实行内退制度以来,已经内退且截至20181231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全体内退职工。

    二、具体要求

    1.内退职工须在返回工作岗位或继续内退两种情形中任选一种,并在20181226前向我公司提交《返岗申请书》或《内退申请书》;逾期不反馈者,我公司将以登报形式寻人,若15个工作 日内仍无反馈,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。

    2.选择返回工作岗位的职工,须在2019124日期间到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,接受统一调配,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,原内退协议终止。

    3.选择继续内退的职工,须在2019131前与我公司签订新修订的《职工内部退养协议书》,原内退协议终止。

    4.内退职工在选择前须认真阅读《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内退执行办法》、《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内退职工管理制度》以及新修订的《职工内部退养协议书》。

    5.本通知未尽事宜以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解释为准。

 

    附件:1.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内退执行办法

    2.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内部退养协议书

    3.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内退职工管理制度

 

 

 

 

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1220